8月20日,海翔药业公告称,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振港染料”)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振港染料因采取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罚100万元。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,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在对振港染料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,发现振港染料存在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。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应急池和1号、2号生产废水储罐分别进行采样,经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,应急池水样的PH值、化学需氧量、苯胺类浓度均超出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 一级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;1号、2号生产废水储罐水样的对二甲苯、间二甲苯、邻二甲苯、甲苯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苯胺类和色度污染物浓度均超出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一级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。
来源:环保污水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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